私自扩大居住面积,崂山丽海馨苑21号楼一业主将新买房屋的阳台楼顶“坡改平”,由于新房还未过户,崂山城管执法人员向崂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发函,对该房屋的交易进行了冻结,并于9日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下面跟青岛装修公司一起来看看吧。
崂山区城管执法局石老人中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丽海馨苑21号楼楼顶有破坏楼体进行违法搭建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经查发现,该户业主扩大了居住面积,将楼顶斜坡破坏,准备“坡改平”,建设一处新的阳台。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自行恢复。
但该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迟迟没有恢复,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该户业主的房屋是近期新买到的,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崂山区城管执法局立即向崂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发函,对该房屋的交易进行了冻结。待该业主整改完毕,恢复原貌后方可解冻。
据青岛装修公司获悉,该户业主继续在楼顶加盖阳台,且主体已基本完工。今天上午,执法人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楼顶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经过近三小时,面积1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全部拆除完毕。后期石老人中队将继续对该业主的房屋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
自留地上是不准修建房屋的。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装修公司跟你分享的这些违建拆除程序,希望对您会有帮助呢,也提醒咱们业主不要违建了,既不安全,国家又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