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老带新”是青岛不少楼盘销售的常见手段,已经购房的业主只要带来新的意向购房者,便可获得一定数额的“介绍费”。不过,高新区某小区业主反映,去年购房时承诺的介绍费,如今一年多了,仍未兑现。据青岛装修公司了解,对于这笔费用,如今开发商青岛某地产公司和销售代理公司今鹏翔,互指应找对方,成了一笔“糊涂账”。
爆料:承诺的“老带新”介绍费没了影
2015年8月份,王女士相中了位于高新区新城一期5号楼一套高层住宅,接待她的是一名姓窦的置业顾问。由于当时身上只带了600元现金,在置业顾问的授意下,她便将这部分钱作为“定金”交了上去。几天后,王女士便如约到售楼处交首付款。“当时这位姓窦的置业顾问跟我说,他们正在推出‘老带新’政策,我如果带人来看房,无论成不成交,都将获得2000元的介绍费。”王女士正好有个亲戚想买房,于是便商定带这名亲戚来看房。
“后来我真的带亲戚来了,他还留下了我亲戚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但是他跟我说,那600块钱的定金条就不给我了,因为他想拿这600块钱去活动一下关系,活动好了才能给我批下这2000元介绍费。这些话我都有录音。”然而,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王女士和家人多次去售楼处索要费用都无果。
“每次去的时候,售楼处都说他们本子上有记录,但就是钱没下来。也就是说,我这2000元奖励没到手,反而赔了600块钱!”王女士表示,如今房子已经交付,感觉“上当了”。“开发商是上市大企业,买房子的时候我们也是看中了这点,没想到却如此言而无信,这不是欺诈吗?”
据青岛装修公司了解,还有跟王女士同样情况的业主,他们均获得了“老带新”介绍费的承诺,还有的承诺金额是3000元,也都至今未能兑现。
说法:开发商和代理公司互指应找对方
居民联系上了窦姓置业顾问,但他称已从此新城离职。“他们为了这点事竟然找到媒体了,对不起,我还有事,不方便回答。”之后,他便挂了电话。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性前台助理表示,自己是今鹏翔代理公司的人,该楼盘的销售全权由今鹏翔代理,经与开发商协调,去年确实出过“老带新”的政策,也承诺过给老客户2000元的介绍费,但由于牵扯人数较多,数额较大,至今“上面还没批下来”。“您说的上面是指谁?”面对这一提问,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是开发商。
随后,业主联系到了青岛某地产有限公司一名姓杨的副总经理,他表示,自己今年1月份才来的项目,对此前“老带新”的事并不清楚,但却并不告知此前的负责人是谁。他同时表示,如果王女士及其他业主有相关书面证据,便可以直接到售楼处索要费用,如果有疑问,建议走法律途径。
律师:建议业主保存相关证据 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
对于此事,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敏表示,王女士等业主手上有没有2000元“老带新”介绍费的相关证据,是能否主张权利的关键。对于王女士说的自己“手里有录音证据”,李瑞敏表示,如果录音能证明其确实在“老带新”政策实施期间带了新客户看房,而且楼盘销售确实承认有2000元的介绍费,那么如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兑现,便可以诉诸法律途径维护权利。
为此,青岛装修公司小编建议,市民在买房时,如果遇到置业顾问说出承诺类的话语,一定落实到书面上,并保存好这份书面证据。即使无法在合同中约定,也应该当时要求置业顾问手写一份证明,以免后期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