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某小区4.2期绿化、小区内道路未完成、高层消防栓、喷淋无水、无消防车道,车位配比不够,小区内消防车道不足4m,无环形消防车道、无回车场、消防监控室无人值守,无消防器材并且于去年11月强制交房至今破烂不堪。湖山美地二期距去年交房已经半年,小区各项配套全部没完善,至今小区内外道路未修、部分楼座一点绿化没有,小区业主提出按照百分之八十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提出不交可以,法院见。
目前二期小区立体车位是假车位,为了对付规划验收,双层车位无任何动力系统,小区应该为人车分流的,为了对付规划验收,将绿地铺上塑料绿网
填土冒充车位,用石膏粉划线,糊弄政府工作人员。请政府相关部门查处。伟东是青岛最无耻的开发商没有只一,某物业是伟东自己的物业交着2.1的物业费干不出2.1的物业连五毛钱一平的物业都不如。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不符合条件可以拒绝交房。
青岛装修网了解到李沧区某小区4.2期绿化、道路未完成、高层消防无水、无消防器材并且于去年11月强制交房至今破烂不堪,咱们业主怎么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