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即墨顺河回迁片区的一个普通的居民,刚接到通知我们片区与12月31号要交房了,本该是高兴的事情,可是回迁小区至今路面未硬化,进小区都没有路,大门也未修好,绿化更不用提,这种条件怎么能交房,以下政府要求的交房条件是否满足,下面跟青岛装修网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的质量责任。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
据青岛装修网获悉,还在交房通知中要求逾期未办理视为已交房,相关责任均由回迁村(居)民自行承担。
这是什么霸王条款,你不具备最起码的交房条件老百姓为啥要接房,这是欺负老百姓吗?这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基层官员吗?他们拆我们的房时那么强势,现在回迁还是那么强势,老百姓就不能有自己的权利吗?
回头看看回迁房,三号地块基本已经完成,可是4、5、6号地块那也可以交房吗?那不是唬弄老百姓吗?那样的房子能进去住吗?走路都不小心能摔倒。尊敬的各位领导啊,请未广大老百姓做主吧!!
咱们青岛装修业主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希望咱们政府能尽快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