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沧区青山路265号某小区二期的业主,小区从2012年10月份交付以来,高层区及地下车库的消防箱内就一直没放过消防水带等器材。同时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经常被一些乱停的车辆占用而不能满足消防车工作时使用,下面跟青岛装修网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今年早些时候小区的39号楼二单元发生火灾,就因消防箱内无器材设备,切消防车不能及时开到楼下,未能及时被扑灭。现在想来仍然心惊胆战。
请领导能及时督促小区物业进行整改,确保小区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盼。
小区消防通道要求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
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
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李沧区某小区二期消防箱内无水带等消防器材,希望青岛装修网分享的这些对您有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