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婚事,添置新家具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谁也不希望在结婚之前为家具的事儿闹心,但市民赵先生就偏偏碰上了。3月15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市民赵先生拿着一摞票据来投诉 ,说购买新家具的过程让他老上火了。
市民投诉 家具店未按时送货上门
3月15日上午,大润发超市门前,“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人山人海,前来咨询消费问题的市民很多。市民赵先生拿着一摞资料,来到活动现场设置的消费投诉桌前。“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是家具方面的,我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看消保委能不能帮着解决一下。”随后赵先生说出了他的烦心事———因为今年5月份我要结婚,1月2日,我在华阳路某家居卖场的三人行家具店订购了一套家具,花了将近7800块钱。签了订货合同后,店方承诺交货日期为2月2日。但是,到了规定时间,店方并没有按时送货。我去问是什么原因,店方说年前订货量太大,新家具赶不出来,还说春节之前肯定能送货。可过完春节了货还是没有送到。我又去跟店方交涉,他们再次改口说正月十五之前送货,结果还是没有兑现承诺。
因为5月份我就要结婚,家具不能按时送到带来了很大不便。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如果因店方延迟送货时间,每天要按总订货金额的千分之五赔付违约金。3月12日,我和店方签了一份赔付延迟送货违约金的协议,一共要赔付我1560元。可这几天店方又反悔了,说只能赔付800块钱。店方还拿出一份我订货时根本没有看到的合同,说合同规定延期送货超过15天的按15天违约计算,这样的规定明显对消费者不利,所以我不能接受。
商家说法 未按时送货有不可抗因素
记者随后联系了三人行家具店,该店的郑经理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赵先生买家具的时候正值元旦,我们的家具在搞促销,折扣非常低。由于是促销,所以订购家具的人非常多,订货量也因此增大,厂家的生产速度因此变得慢了些。而且由于春节期间厂家物流放假,直到正月十六才开始上班,所以运输时间也受到了影响。”郑经理说,“我承认家具没有按时交付,这是我们的责任,但是,这里面有些因素,并不是我们能驾驭的。我们有诚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此事,同意给赔偿,但我们的底限是800元。因为按照公司的销售合同规定,店方未按时交货的,每天应该按订货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但属于不可抗因素造成的除外,且延期送货时间超过15天的按15天算。我们也希望消费者能体谅我们的难处,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解决问题。如果消费者坚持1560元的赔偿额,我们无法满足他的要求。”
消保委建议 双方能协商解决
对于赵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市消保委,一位工作人员说:“赵先生的家具未能按时送到,家具商家肯定有责任,不管是订单太多还是物流公司放假,这些都不能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借口。订货单上说几号送货上门,就必须以此为准 ,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很合理的。但是,商家说订单量增加、春节物流放假是不可抗因素,也有现实的一面。所以,我们建议双方还是协商解决,能相互体谅、理解,约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把问题解决。如果说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维权:一是向消保委进行投诉;二是向行政部门申诉;三是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四是通过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