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有14个:青岛大港海关通关服务中心精装修工程、崂山区北海分局科研楼项目、城阳区“山水·太和月光”三期工程、城阳区正商蓝海港湾36号~47号楼工程、城阳区松树庄旧村改造9号~18号楼工程、城阳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2栋)工程、即墨市新青船家园工程、胶州市少海卫城工程、胶州市蔚蓝半岛北区8号~16号楼、地下车库工程、平度市铂金府小区工程等。
被公布的项目和责任单位中,涉及多个青岛知名的大工程项目和“业内大佬”。在违法违规项目的处理上,通报显示,青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建设单位在工程上存在违法发包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其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前,暂缓办理新开工项目所有建设手续;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做出进一步的调查和行政处罚。北京华安消防有限公司、武汉安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擅自在青岛市承接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农民工上访。
现予以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任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再使用,否则将严肃处理。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擅自在青岛市承接监理业务,现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任何建设单位不得再使用,否则将严肃处理。
除此之外,有13家施工企业在其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因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拖欠措施不力或监督工资发放不到位,对由此所引发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负有主要责任,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属本市企业的,将其列入2014年度资质考核重点监控企业,一年内不予受理其资质增项及升级申请,并在本通报正式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所有手续;属外地入青企业的,暂时收回其《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限期整改,并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行业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管理的通知》(青建发〔2013〕89号)有关规定,加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这13家施工企业分别是: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玉泰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万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城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通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东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小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另外,29人以非法“包工头”身份在本市违规承揽工程,或带头、鼓动农民工上访,扰乱了公共秩序,现给予全市通报,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招用其进入我市各建筑工地,否则将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