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装修网获悉,青岛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配电箱,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900元处罚,并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国家标准的产品。致电青岛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需要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2017年12月21日,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青岛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配电箱经行了抽查,抽查样品数量3台,规格型号为PZ220V
40A。抽查结果显示: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验证对非正常热和着火的耐受能力项目不符合标准,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青岛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经工作人员审查,青岛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配电箱不合格,根据《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青岛装修网了解到,对此,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3月6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青岛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处以与货值金额等值900元罚款。
联系青岛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清楚,需要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