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新房原本是一件让人开心得事情,可是家住某小区一楼的业主可被这新房折腾得不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据青岛装修网了解,该小区一楼普遍存在地面下陷的情况,其中几户情况比较严重,目前正在维修,地面已经全被挖开,因为地面严重下陷,有的业主至今还未搬进新房,这让业主们怀疑楼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此小区开发商并未给出任何答复。
“我们家地面已经全部挖开了,就因为地面下陷严重一直在维修,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修好,重新再搬回去。”近日,小区42号楼一楼的一位业主反映称她家出现了地面下陷的情况,而且非常严重,目前已经维修了半年的时间了,家中地面全部挖开,已经不能住了,所以开发商在楼上租了一套房子让他们临时安顿。“家里现在已经面目全非了,真的不忍心看,一点新房的样子都没有,以前的装修也都全毁了。”提起自家的新房,该业主很是心疼。
据该业主介绍,小区内家中出现地面下陷情况的并不是个例。“有的情况不严重就没有维修,有的也是顾忌到装修,只要维修起来,地板,瓷砖都要重新弄,我们家实在住不下去了,只好挖开地面,重新回填。”该业主称,42号楼不光她一家遇到地面下陷的情况,住在对门的另一户业主家中也同样正在维修,还有另外一栋楼的两户业主家中情况更加严重。
在该业主的指引下,来到小区34号楼3单元,很远就听见机器作业的声音,工人们正在针对地面下陷的地方进行维修。注意到,业主家中的地面已经全部被挖开,整个室内堆满了土,管道也都裸露在外面,屋内十分杂乱。
业主刘先生称,交房以后他并没有马上搬过来住,大约过了8个月以后他发现家里地面有下陷的情况,而且越来越严重,实在没有办法,才找开发商协商,决定开挖地面重新修复。“里面的管道已经碎了,用的材质特别差。”刘先生说,从开始维修房子到现在已经过去8个多月的时间了,至今还是这个样子,新房一天没住,被挖得不像样,已经不想考虑赔偿的事了,只希望能够赶紧把房子给修好。
在小区单元门内墙壁上的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上,明确写明了该小区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距今不到2年的时间。针对此事,又电话采访了小区开发商中交地产青岛城阳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均未给任何回复。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应该怎么做呢?青岛装修网小编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应予支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
,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业内律师表示,当业主遇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如果房子在保修期以内的话,业主可以请求专业的房屋质量评估机构来对房屋的质量重新做一下鉴定,如鉴定出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开发商维护合法权益,要求其进行赔偿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如果超出了保修期,必要情况下,业主就只能申请启用房屋维修基金。
又将小区一楼地面出现严重下陷的情况反映给了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称会落实清楚,反映给相关科室,督促开发商加快维修进度。(摘自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