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签定的青岛市南区兴安支路七号琴岛山庄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期满(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曰止),之今在小区赖着不走,使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无法入驻,青岛装修网了解到,这事己经快五个月了,很多业主都知道该物业末与业主委员签订合同,所以都不交物业费。
该物业在小区三年每年涨物业费,从未公示过帐目,小区宣传栏的玻璃碎了也不换,业主提出涨物业费,公共设施宣传栏玻璃都不给换,物业一气之下给割了当废品卖了,打110后,110给追回来了,但不能回复原样,业主委员会将此事告诉了青岛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办事处一个副主任兼红岛路居委会第一书记,他答应3月9,10号到小区来趟。
他来了,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让物业在小区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召开业主大会,并派一个居委会付主任参加,让一个与小区无任何关系的物业公司给业主召开大会,让保姆给主人开会,真是天下奇闻,史无前例。 第一书记知道物业无权召开业,派来的人也不敢承认,
物业会后还以办事处的口闻写会议总结,好像办事处是专为他家服务的。
第一书记想用业主委员会就说有业主委员会,若用不着就说没有,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不是个人指定产生,第一书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民主权益,以权代法,违反八项规定,对工作没有责任感,不作为,乱作为,对这样的书记应该追究他的职责,该书记在业主委员会刚与新聘物业签订合同时,他让派出所民警打电话到办事处开会,新聘物业问:"业主委员会参不参加",回答"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不参加我们也不去"。
青岛装修网获悉,该书记又让市南物业办打电话给市北物业办动员新聘物业退出,该书记从头到未行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物业在小区狂得狠,说是"街道政府让他们在这干的,有意见找政府"第一书记为什么让一个到期物业在小区继续干,这个物业与第一书记何关系?为什么支持一个不尊守合同的企业继续留用?上面是不是对这个书记应该查一下,对不讲信誉不履行合同的青岛某物业应该进不诚信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