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市李沧区某小区1期商品房业主,这套房是于2014年交付1月1日交付与我,同年搬入。据青岛装修网了解,2017年起,小区在不知觉的情况下,在所有一期楼顶安装了广告亮化灯。施工过程全程都是瞒着业主进行,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束也可以用野蛮施工及一片狼藉形容,电梯间家门口满地的垃圾,水泥沙废料等垃圾。我第二天找过地产商,地产商相关负责人说这是市政府的工程,让我有事找市政府去。我有几条疑问,麻烦人民政府落实此事。
1、该项工程是否征得政府同意,已经拥有相关规划及合法手续。
2、商品房住宅屋顶是业主的屋顶?还是小区地产商的屋顶?还是谁的屋顶?为什么别人在自家屋顶上安装东西,弄了一地垃圾,在家门口乱扯闲乱打眼这些都不用经得主人同意?
3、楼顶亮化是像地产商说的经过市政府批复的?相关规划手续可否公示。
4、灯具、线缆、结构价等是否有相关的检测依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亮化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质。
6、亮化单位在顶楼公共区域走软套管走强电,并在结构梁及剪力墙打眼开洞是否影响主体结构及外墙渗水问题。该线路走向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实施。
7、楼顶亮化等用简单的扁铁固定,所有焊点为点焊,固定是否结实,与避雷扁铁连接,是否合理,不存在安全隐患吗?灯可就在我门家窗外不足半米处。
8、灯在窗外不足半米处,太亮,严重影响顶楼及往下三层的生活质量。
现场网友已保存好相关影像资料。
青岛装修网综上所示,请人民政府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前提下。敦促小区出具并公示相关文件,如此件事没有相关规划手续,请人民政府敦促城管部门尽快拆除,还人民一个安宁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