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7区市涉及427万人
此次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范围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原新农合参保人员 (不含其它城乡居民),约427万人。
根据责任分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作为社会保障卡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当地教育部门、街道(乡镇)、街(居)和合作银行做好本地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各区市教育部门及学校、幼儿园作为所辖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在册儿童社会保障卡的主要责任人,配合合作银行做好本区域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各区市街道(乡镇)、街(居)负责配合合作银行做好本区域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合作银行作为社会保障卡的具体承办单位,组织各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
流程>>>
以学校村居为单位
此次发放工作以学校、村居为单位,自2014年9月起,按照“分人群、分区域”和“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采取批量发卡和零星发卡相结合的办法,分期分批有序发放。
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在册儿童参加新农合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按《关于做好学生儿童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所属合作银行以学校和幼儿园为单位,批量采集制作和发放。各区市所属街道(乡镇)、村(居)成年居民原新农合人员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经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比对确认无误,且有照片信息的,由所属合作银行以街道(乡镇)、村(居)为单位批量采集制作和发放。
对“零星制卡”对象中,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参保缴费时将基本信息更正并获取电子照片后,由所属合作银行按批次整理制作和发放。未入园的参保儿童,根据监护人的意愿,参保缴费后,由监护人提供申领人2寸免冠数码或纸质照片,自行到本区域城乡居民(新农合)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办理申领手续,由发卡银行按照规定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也可向发卡银行申领临时卡。
新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2寸免冠数码或纸质照片(或到发卡银行现场采集照片)到本区域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办理城乡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由发卡银行按照规定制作和发放社会保障卡。
●根据工作安排,首先,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通过一体化信息系统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批量比对新农合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信息等基本信息,并对比对情况分类整理。同时,协调市教育局按区市、学校提取全市在校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
●10月15日之前,合作银行对所属区域符合制卡条件人员信息,分群体进行制卡采集整理,在校学生儿童以学校为单位整理;成年居民以村居为单位整理,并生成待制卡数据。
●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各区市按村居发放信息不一致人员情况表,由村居组织逐一进行信息核对、更正、确认。同时,此期间还将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工作,已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的本市户籍人员照片信息,原则上从公安部门获取;尚未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的本市户籍人员或无二代身份证人员,由村居负责联系合作银行网点,协调免费上门(到村居)现场拍照采集。现场采集有困难的人员可由本人(或监护人)提供申领人2寸免冠纸质或数码照片,由村居负责收集上报合作银行网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10月15日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平台社会保障卡卡管系统,完成已确定发卡银行村(居)的绑定工作;逾期未按要求为所属村(居)绑定发卡银行的,市社保局将统一绑定给农商银行。
●10月15日至12月15日,合作银行以村(居)为单位批量采集整理生成制卡数据,发送卡商进行制卡。社会保障卡成品卡到达我市后,合作银行会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社会保障卡发放。
9家银行可供选择
根据方案,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各区市的村(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择确定发卡银行的,由市社保局统一确定农商银行作为该村(居)社会保障卡的发卡银行。
各区市必须按照以下条件选择合作银行:为确保按期完成发卡任务,各区市原则上应选择多家合作银行。每一个村(居)只能从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中选择一家发卡银行,不能一村多选。每个街道(乡镇)或村(居)确定的合作银行必须在本街道(乡镇)或村(居)设有营业网点,银行服务网点必须具备社会保障卡发卡条件。
社保功能自动激活
据悉,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发放后自动激活,领卡后即可正常使用;金融功能由发卡银行实行现场激活或由持卡人就近到银行网点激活,激活后方可使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过程中,如遇有疑问,可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
暂不符合条件发临时卡过渡
为确保城乡居民参保后能够持卡就医、结算,在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工作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相关部门还制定了应急措施。
以区市为单位,合作银行在所属发卡范围内互为AB角。任一家合作银行因经办条件、能力等各种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制卡任务的,其发卡任务由其他合作银行承接。对暂时不符合社会保障卡制发卡条件的,参保缴费时应明确告知参保人,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救济渠道。其中,对暂时不符合社会保障卡制发卡条件的,由合作银行先向其发放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磁条卡)作为过渡。过渡期间,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磁条卡)丢失、损坏的,由合作银行向其发放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作为过渡。同时,合作银行负责督促参保人员尽快完成信息更正工作,力争2015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信息复核、更正工作,201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发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