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以来,青岛装饰城率先在岛城倡导并实施 “百万质保基金”先行赔付的服务承诺,在严把商品质量关的同时,紧紧围绕服务做文章。此后,依托“市场化经营、卖场式管理”的经营模式,在全市建材行业首家推出 “青岛装饰城建材销售合同”制度,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的经营行为。
此外,“青岛装饰城名品广场对所有售出商品负总责”、“特聘人大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等服务举措相继推出,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岛城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先后荣获“山东省规范化诚信文明市场”、“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青岛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青岛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2年,青岛装饰城在整合以往服务举措的基础上,通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形成独具特色的青岛装饰城“金百合服务”体系。凭借对诚信和品质的一贯重视,赢得了岛城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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